腦死判定

腦死判定

  • 以下參照中華民國全國法規資料庫編寫

    • 📌 第1條:法源依據

      • 依據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第4條第2項訂定。
    • 🏥 第2條:判定醫院必備設施

      • 加護病房
      • 結構性腦病變診斷儀器
      • 人工呼吸器、血液氣體測定設備等腦死判定所需設備
    • 第3條:腦死判定先決條件

      • 昏迷指數 ≦ 5,需仰賴人工呼吸器
      • 昏迷原因已確定,排除

        • 代謝障礙未排除
        • 藥物中毒未排除
        • 體溫 < 35°C(可逆性昏迷)
      • 腦部結構性損壞且無法復原
    • 🧪 第4條:腦幹功能測試(兩次)

      • 進行兩次相同程序測試
      • 第二次測試時間:

        • 一般 4小時後
        • 1-3歲:12小時
        • 足月出生未滿1歲:24小時
    • 👀 第5條:觀察期規定

      • 原發性腦損傷:12小時
      • 疑似藥物中毒:半衰期後再觀察12小時
      • 藥物種類不明:至少72小時
      • 使用人工呼吸器者,觀察期間須持續昏迷指數3,無自發運動或癲癇反應。
    • 🧠 第6條:測試項目

      • 腦幹反射測試
      • 無自行呼吸測試(如無法完成測試,得使用輔助儀器,並記載理由)
    • 🧍第7條:腦幹反射消失標準其中一個正常就不能判斷腦死

      • 頭眼反射(Doll's eye sign)消失

        • 正常情況下,當頭部快速被轉動時,正常的腦幹會使眼球向相反方向移動,以保持視線穩定
      • 瞳孔對光反射(Light reflex)消失
      • 眼角膜反射(Corneal reflex = blink reflex)消失
      • 前庭-動眼反射(Oculo-vestibular reflex)消失

        • 利用冷熱灌耳試驗(Cold Caloric Test)評估

          • 病人平躺,頭抬高約 30 度(使水平半規管垂直於地面),將冷水(約 30°C)或溫水(約 44°C)灌入一側耳道,觀察病人是否出現眼震(nystagmus)
          • COWS — Cold Opposite, Warm Same(冷水 → 快相向對側;熱水 → 快相向同側)
          • 有正常眼震反應(快慢相皆存在):腦幹功能正常 (特別是橋腦與中腦)
          • 只有慢相、沒有快相:大腦皮質功能抑制但腦幹功能尚可 (如深度昏迷)
          • 完全無眼震反應:腦幹功能障礙(特別是橋腦),腦死的重要診斷依據之一
      • 疼痛刺激無顱神經運動反應

        • 顱神經分佈的區域範圍內之疼痛刺激無法引起運動反應
        • 脊髓反應仍可存在
      • 支氣管刺激無咳嗽或嘔吐反射

        • 抽痰測試病人是否有嘔吐咳嗽反應
    • 🌬️ 第8條:無自行呼吸測試流程

      • 100%氧氣供應10分鐘 → 接著95%氧+5% CO 5分鐘(PaCO 40 mmHg)
      • 拆除呼吸器,改由氣管供氧每分鐘6L
      • 觀察10分鐘,PaCO 60 mmHg,無呼吸反應
      • 確認無呼吸 → 接回呼吸器
    • 🧾 第9條:腦死判定條件

      • 完成連續兩次腦幹功能測試
      • 皆符合:腦幹反射消失 + 無自行呼吸→ 可判定腦死
    • 👨‍⚕️ 第10條:具腦死判定資格醫師

      • 足月出生~未滿3歲兒科專科醫師
      • 其他病人:

        • 神經科 / 神經外科醫師
        • 具資格之麻醉科、內科、外科、急診、兒科醫師皆需完成訓練並取得證書
    • 🏫 第11條:訓練課程

      • 辦訓單位:具專科訓練資格之機構、神經/兒科相關學會
      • 包含課程、考試、實務訓練
      • 課程 8小時,內容含:

        • 腦死觀念、解剖與病理
        • 測試方法、小兒腦死
        • 法規、倫理、實務問題
      • 通過者發證,並報中央主管機關
    • 🧑第12條:腦死判定程序

      • 兩位具資格醫師共同執行
      • 其中一人應為資深醫師
      • 原診治醫師應配合提供資訊並瞭解結果
    • 📄 第13條:文書處理

      • 原診治醫師填寫:

        • 附表一:會診單
        • 附表二:檢查表
      • 判定醫師簽署:

        • 附表三:檢視表
      • 由原診治醫師開立死亡證明